菏职院字【2018】5号 菏泽职业学院 关于成立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2-07浏览次数:18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项目投资、物资采购、设备设施专项维修等的招标管理工作,保障项目质量,规范招标行为,促进廉政建设,建立全面、规范、高效、务实的招标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菏泽职业学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周福举
副组长: 张献忠 胡宪奎
成  员: 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由基本单位和参与单位构成。基本单位为后勤管理处、财务处、纪委、工会,参与单位为采购项目申请部门以及项目内容涉及的相关单位。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委派人员)及外聘专家共同组成招标工作组或采购小组实施招标采购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负责学院采购与招标工作并监督执行;
2、审议学院招标与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
3、招标工作实施前置职责,各项目申请单位对项目参数及可行性组织相关专家及专业人员分析论证,提出投标资格要求,并向办公室提供可行性报告。办公室组织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并通报领导小组招标成员单位。
4、审议学院各部门提报的项目立项报告、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
5、审定应招标而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招标的项目;
6、审定单一来源和跟标采购项目;
7、讨论、决定因工作需要必须指定唯一(品牌或型号)产品的采购业务;
8、管理和监督招标采购的全过程;
9、处理学院招标采购中的投诉事宜;
10、研究决定招标工作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招标工作组职责
1、在学院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学校各类项目的招标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学校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招标活动中相关业务工作;
2、拟定项目招标工作计划及招标方式,制定《招标工作方案》,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信息,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确定投标人名单;
4、组建评标专家小组,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5、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对投标人及其业绩进行实地考察;
6、发出或委托发出中标通知书;
7、负责招标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
8、组织合同履行后的验收、审核等工作;
9、完成学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运作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条例,按照省市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预算或标的额超过20万元,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办理;预算或标的额低于20万元,经政府采购机构审核批准后学院自行组织采购,委托中介机构(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招标或学院招标工作组组织招标采购;预算或标的额在2000元以内的由采购小组按照比价方式组织三家以上同时同地报价,比质比价采购。采购小组由项目申请部门和基本成员单位共同派员组成三人小组。
 
【附件】:
一、《菏泽职业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二、《菏泽职业学院物品采购招标工作基本流程》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