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经研究,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院执行新的作息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行政和后勤管理人员按以下时间执行。
上午:8:30——12:00 下午:140——17:00
二、教师上班时间按教务处制定的作息时间执行。教辅人员可由教务处根据实际制定的作息时间。
请全体教职工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保证教学和其他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菏泽职业学院
20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