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菏泽职业学院“学习强国”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菏泽职业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14浏览次数:1283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建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激励先进、鼓舞士气、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表彰一批全院“学习强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学习强国”后台数据参考至20201215日。“学习强国”工作先进集体,根据各支部后台指标、综合排名及日常工作情况确定。“学习强国”先进工作者,由学院“学习强国”领导小组根据日常数据、推广力度审核决定;“学习强国”先进个人、学习标兵由各支部推荐产生。

(一)先进集体

依据“学习强国”后台数据排名及工作开展情况,在各党支部中产生。

(二)先进个人

1.“学习强国”先进工作者。在各支部、各教学单位等各级学习组织的主管理员、学习管理员中产生。

条件:思想政治过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创新,敢于任事;负责“学习强国”学习组织在宣传推广、学习使用等指标位于同类学习组织前列;积极组织线上、线下活动,经验可推广。

2.“学习强国”先进个人。在参与学习、推广使用的党员教职工群体中产生。

3.“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在参与学习、推广使用的学生群体中产生。

二、类型和数量

(一)菏泽职业学院“学习强国”先进集体   (8 个)

(二)菏泽职业学院“学习强国”先进工作者 (10

(三)菏泽职业学院“学习强国”先进个人   (38 名)

(四)菏泽职业学院“学习强国”学习标兵   (223

三、有关事项

请受表彰的集体提交600字以内总结(部门首页盖章、部门领导签字),个人提交《菏泽职业学院“学习强国”优秀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1218日前以党支部为单位报送党委宣传统战部(创业创新楼815房间)。电子版同时报送邮箱:hzzyxyxcb@163.com

评比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联系人:  陈  威

联系电话:15753095111


附件:一  学习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先进个人分配.docx

二  菏泽职业学院“学习强国”先进个人申报表

菏泽职业学院“学习强国”优秀个人申报表.docx


菏泽职业学院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