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职业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暂行办法
发布人:后勤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9-13   浏览次数:10

菏泽职业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暂行办法


  1.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均衡和优化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财资[2016]27号)菏泽市财政局印发的《菏泽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2019.11),菏泽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笔记本电脑配备和使用的管理办法》(菏职院党字【20194等有关规定,结合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各处室、系部(以下简称各部门),本办法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能满足本部门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和家具配备,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设备和家具。

第三条 本办法是学院预算体系和资产配置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定年度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计划购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 配置原则

第四条 办公设备配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办公家具应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典耐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第五条 办公设备、家具数量和价格,是配置的限制性标准,是不得超出的标准,不是必须要达到的标准,各部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合理申请采购与配置。

第六条 各部门现有办公设备、家具价格超过配置标准的或未达到配置标准的仍继续使用,待现有办公设备、家具报废处置需更新或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一配置时,再按此标准执行。现有办公设备、家具数量超过配置标准的或未达到配置标准的,先由部门内部自行调剂,多余的移交资产管理部门,不足的由本部门根据配置标准及实际工作需要申请采购与配置,不得超额配置。

第七条 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不是办公设备、家具的更新年限。办公设备、家具使用年限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标准的,如能使用,应继续使用(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一配置除外)。办公设备、家具使用年限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

第八条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遵循简朴实用、节能减耗的原则,在标准限额内尽量选择国产商品。

第九条 未列入本办法资产名录内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以及超过配置标准的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部门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需附具体说明,单独申请,学院研究经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 配置标准

第十条 通用办公设备基本配置标准(见附件1):

1以上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设备:台式或一体机电脑1台、打印机1台,及其他办公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申请配置)。

2、副处级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设备:台式或一体机电脑1台、打印机1台,及其他办公设备。

3、科级及以下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设备:台式或一体机电脑1台,及其他办公设备。

4、单位公共使用可配置以下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一体机及其他办公设备。

5、系部按行政人员数、专业数配备公用台式电脑,以方便系部公共管理使用。余出部分交由学院资产管理处收回。

第十一条  通用办公家具配置基本标准(见附件2):

1处级以上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1个;文件柜1组、书柜1组;三人沙发、单人沙发、茶几各1套,及其他办公家具。

2、副处级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1,文件柜1,1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1个大茶几或1个小茶几,及其他办公家具。

3、科级及以下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办公桌椅1套,文件柜1组,及其他办公家具。

4、单位公共使用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沙发、茶几、文件柜等,结合办公室分布及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考虑。

5、会议室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会议桌1组、会议椅数量应与会议桌及会议室大小匹配、茶水柜1个。

上述各级别所配家具总额不得高于附件2中各单项资产的价格之和。

第十二条 本配置标准为目前办公基本配置标准,如遇特殊需求(如保密、应对突发事件等),需附具体说明,单独申请,学院研究经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本标准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学院事业发展要求、财力状况、政府采购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予以调整和更新。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2231













附件1

菏泽职业学院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

价格上限

最低使用年限

性能要求

台式电脑(包含一体式)

行政处室人员每人1台;系部负责人管理岗人员每人1按专业数配备公用台式电脑。

5000/

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提倡绿色办公

笔记本电脑

在职在编和人事代理任课教师,以及学院中层(含副职)以上干部各1兼课人员不重复配置有关规定执行菏职院党字【20194号文件

7000/

6

黑白打印机(含具有复印、打扫、扫描、传真的多功能一体机或数码复合机)

高档多功能
一体机或高档数码复合机或(最大处理幅面A3)

原则上不予配确因工作需要,需附具体说明,单独申请,经学院审批、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且不得与A3A4黑白打印机重复配置。

15000/

6

A3

原则上不予配确因工作需要,根据部门职能合理配置,总数不超过1/部门。

7500/

6

A4

每个办公室1台。

1500/

6

票据打印机

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6

彩色打印机(含复印机、打印、扫描等功能)

A3(最大打印幅面)

原则上不予配确因工作需要,需附具体说明,单独申请,经学院审批、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15000/

6

A4(最大打印幅面)

2500/

6

传真机

单位行政部门根据上级要求,确因工作需要,按需配置。

2500/

6

碎纸机(可碎光盘)

原则上不予配置。确因工作需要,根据部门职能合理配置。总数不超过1/部门。

1000/

6

普通照相机

原则上不予配置工作性质特殊的业务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配置的,配置后由其暂时保管,其他部门需要时借用。1/学院。

3500/

6

高档照相机(含镜头和其他配件)

原则上不予配置工作性质特殊的业务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配置的,配置后由其暂时保管,其他部门需要时借用。1/学院。

15000/

8

数码摄像机

原则上不予配置工作性质特殊的业务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配置的,配置后由其暂时保管,其他部门需要时借用。1/学院。

6000/

8

固定式投影仪(含幕布、安装费用)

会议室按需配置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会议室可配置1

20000/

8

便携式投影仪

原则上不予配确因工作需要,根据部门职能申请配置保管,其他部门需要时借用

2800/

8

电视机

原则上不予配置。确因工作需要,根据部门职能合理配置。

5000/

6


附件2

菏泽职业学院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

价格上限

最低使用年限

性能要求

办公桌

1/

级:4500处级:3000级以下:2000

1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提倡绿色办公

办公椅

级:1500处级:800级以下:600

沙发

三人沙发

院级办公室可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副处级办公室可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

3000/

15


人沙发

2000/

15

单人沙发

1500/

15

茶几

大茶几

院级办公室可配置一个大茶几和一个小茶几,副处级可以选择配置1个大茶几或1个小茶几。

1000/

15

小茶几

800/

桌前椅

1/办公室

600/

15


书柜

院级:1/

1200/

文件柜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申请配置,1/

1000/

20

保密柜

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20

电脑桌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申请配置

1000/

10

电脑椅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申请配置

800/

6

会议桌

会议室办公家具包括会议桌、会议椅、主席台、茶水柜、饮水机等,部门应根据会议室面积大小及工作需要选配。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50(含)平方米以下

1400/平方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提倡绿色办公。

会议椅

根据会议室使用面
积和会议桌大小合理配置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50-100(含)平方米以下

1000/平方米

20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800/平方米

600/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