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全面落实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6-11浏览次数:11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教职成[2016]3号)和《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要求,我院制定《菏泽职业学院2018级学生实习工作方案》及《菏泽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为全面落实各项工作,65日下午在907会议室组织召开各系部书记工作会议,高会峰院长主持会议,陈俊启同志详细解读了我院制定的关于加强学生实习的工作文件:

一、全面落实学生跟岗实习与教师企业实践,推进工学结合与“双师型”队伍建设

根据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工学结合,提升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完善实习教学管理,全面落实学生实习。要求每位学生在校实习期间必须参加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所有的三种实习形式。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应有三种实习的学业记录,其中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必须有鉴定成绩。学生实习岗位原则上应与专业对口或与专业相关,并严格遵守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系部、二级学院组织、学生不得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原则上统一组织。所有实习必须提前两周形成完整的工作方案并报学校批准。工作方案应包括实习时间、地点、实习企业概况、待遇、食宿条件、意外伤害保险、实习项目及考核办法、企业捐资及其他校企合作内容等信息。

完善实习指导老师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对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分别提出企业实践要求,将处室兼课教师归口到各系部参与教学教研活动及企业实践实训。另外说明企业顶岗教师和学生实习指导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差旅补助,在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一个月的专任教师按实际工作时间享受对应校内管理岗位绩效。

二、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培训及应急工作,保障实习安全

为加强安全培训与预防,强调“安全第一”,我院制定了《菏泽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菏职院字[2020]37号),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全力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安排实习前,各系部必须与实习单位、学生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学生实习安全责任。发生突发事件时,企业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班主任迅速了解事件及具体情况,根据严重程度拨打应急电话;及时通知系部工作小组,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现场秩序,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分级响应。突发事件处理后,系部分管实习负责人负责编制《学生实习突发事件报告》,惊喜不工作小组审阅,报学院领导小组。

三、制定2018级学生实习工作方案

2018级学生实习工作方案中详细明确了2018级学生实习工作的实习时间及具体实施流程。要求扎实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引导学生树立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思想。结合实习指导教师的个人与家庭情况,统筹师资力量,综合利用教师资源,合理安排教师实训工作,落实实习教师有关待遇。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设备齐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组织学生到企业报到,提前租用车辆或提前安排车票购置工作,租用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车况良好,司乘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带队教师必须全程跟车、企业各项物质和条件准备全部到位,做好随时报道、随时培训、随时上岗准备工作,杜绝人等岗现象。

高院长特别强调在组织学生实习工作进程中,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做好学生以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各系部要积极组织、认真协调,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开展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实习教学是职业教育必不可少的环节,是职业教育的最大特色和应有之义。要充分重视安全意识,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切实保证每一名学生的人身安全,杜绝安全工作浮于表面的现象,一定要做到把学生开开心心带出去,安安全全带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