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职业学院毕业生办理学历证明书的相关说明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01浏览次数:10

毕业生办理学历证明书相关说明

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毕业证书、结业证书遗失或损坏不予补发,学校核实后可以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历证明书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一、办理范围

我校已毕业的全日制专科学生。中专学生毕业证丢失,不予办理

  1. 学历证明书办理流程

1、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办理学历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粘贴两寸彩色近照,并送至系部、教学办、学工办进行审核。

2、向教学办、学工办提供以下材料各一套:

A.完成审核的《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办理学历证明书申请表》一份

B.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C.两寸彩色近照一张。

D.两寸彩色近照同版电子照片(640*480,大小在10-40K之间),发送到电子邮箱hzzyxyxj@163.com

核对无误后,由教学办在学信网登记学历证明书信息,学工办制作毕业证明书。

三、其他说明

1、凡因故本人不能前来需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代理人的个人信息、委托办理事项等,并由本人签字、加按手印)或委托人的有效证件及代理人有效证件进行代办。

2、学历证明书办理后要由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登记,且只能办理一次,若再次遗失则不予办理。

四、办理地点

教学办,地址:创新创业楼418,联系电话:0530—3130220



附件:菏泽职业学院办理学历证明书申请表





菏泽职业学院办理学历证明书申请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毕结业结论

毕业  结业


入学

年月


毕业年月


学制


学历

层次




专业


身份证

号码




原毕业证书学校编号


学历证明书补证号

学籍管理部门填写



申请办理证明书类型

毕业证明书          结业证明书




系部

意见




班主任签字

部负责人

(签字及公章)

年   月   日


教学办意见




教学办负责人

(签字及公章)          

 月   日


学工部意见





学工部负责人(签字及公章):

年   月  


注:1、本表一式份,学工教学办、学生本人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