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拟设校外教学点名单公示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发布时间:2024-01-17浏览次数:10

菏泽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拟设校外教学点名单公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通知》(鲁教民函〔2023〕18号)规定,经菏泽职业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与菏泽曹州信息技术中等职业学校等12家设点单位合作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办学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合作校外教学点名单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性质

所在地区

你申报备案结论

1

菏泽曹州信息技术中等职业学校

职业院校

菏泽市牡丹区

拟保留

2

潍坊高新区水木教育培训学校

民办非企业

潍坊市

拟保留

3

菏泽市凌云建设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职业院校

菏泽市

拟保留

4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职业院校

菏泽市东明县

拟保留

5

成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职业院校

菏泽市成武县

拟保留

6

郓城县新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职业院校

菏泽市郓城县

拟保留

7

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职业院校

菏泽市定陶区

拟保留

8

济南应用技术职业中等学校

职业院校

济南市

建议新增

9

菏泽沐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职业院校

菏泽市鲁西新区

建议新增

10

青岛绿泽职业学校

职业院校

青岛市

建议新增

11

枣庄理工学校

职业院校

枣庄市

建议新增

12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金果教育培训学校

民办非企业

聊城市

建议新增

二、公式期限

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5日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菏泽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书面或者通过邮箱反映。(受理电话:0530-7585089;受理邮箱:hainsong@163.com)。

2、反映人必须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翔实,敢于负责。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菏泽职业学院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