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职业学院关于全面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意见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控处发布时间:2020-04-10浏览次数:257


                         


菏泽职业学院关于全面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办学实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重要性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教学质量监控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核心,是学校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调节的基本手段。通过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督导、检查和评价,帮助和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通过对系部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的检查、评价和指导,推进教学管理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对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促进学生增强学习自觉性,完善学生学习的监控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运行机制,是学校加强内部自我约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作为新建院校,我院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业务水平都有待提高,特别是全员教学质量意识有待加强。目前尚未建立符合我院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没有形成能激励教师、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这些都严重地制约了学院的自我发展能力。所以,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活动与职能合理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任务、职责、权限明确,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形成教学质量监控的长效运行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二、深刻理解和把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内涵

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要紧密围绕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全面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合理的、易于操作的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运用制度,全面、系统地监控教学过程各环节及影响教学质量的各因素,通过对教学工作的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三、严格坚持教学质量监控的基本原则

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要坚持目标性原则、全员性原则、全程性原则和多元性原则。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参与构建完整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引导,行业企业参与,学院评价为核心的多元性评价机制,对教学的全程、全方位和影响教学质量的诸因素进行监控,完成教学质量目标,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四、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建设,完善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根据国家高等职业教育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 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教学质量监控有关制度,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出台不同阶段的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方案、教学质量监控听课制度、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办法等,使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建立健全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的各类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教学质量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监控的实效。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监控效率

注重和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菏泽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信息收集与评价系统”平台,完善有关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教学质量信息收集与评价系统,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收集工作,确保系统平台作用的发挥;通过对教师、学生及有关人员的访问和咨询,多方听取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大量占有信息的基础上,分类进行整理、分析,对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教学质量监控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认真落实,并把整改和建设情况及时反馈,教学质量监控处对有关部门的整改和建设情况进行复评或验收,实现目标决策、过程监督、结果评价职能,全面服务于广大师生。

六、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树立质量观念。要高度重视教学质量的建设工作,建立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教学质量工作责任制,教学主管部门、教学辅助部门、各教学单位承担教学质量保障主体责任,广大师生员工要以质量求生存,全面树立质量观念。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涉及全院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实行学院和系部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体制,建立院、系、班三级教学质量信息员制度。在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督导委员会级各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小组的作用,各系部教学质量监控组在业务上接受教学质量监控处的指导,具体负责系部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从一线教师中继续充实教学质量监控督导成员,从各班级中选拔班级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员,形成全方位、多维度的组织机构。

(三)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职能和地位,建立本部门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配套措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细化、优化流程,抓好每个环节的质量关。

 

 

菏泽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