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系管理制度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04浏览次数:85

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制定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师岗位职责条例》、《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等文件。
一、建立教学督导委员会监督机制。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对分院教学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审议、督导和决策咨询的机构。
二、设立各年级各专业教研室。教研室成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1.对人才培养模式、计划进行研究评估,审议分院专业的设置和调整;
2.审议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3.对各专业课程、教材建设方案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建议;
4.对教风、学风建设进行调研、评估,对分院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推5.荐和审核分院教改项目的立项,鉴定;
6.对青年教师的培训、提高给予指导和帮助;
7.对各类教学评奖、教学岗位聘任,从教学态度、效果方面给予评价;
8.深入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与毕业设计等环节进行调研,广泛
9.搜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10.教研室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课,填写听课表,并将意见及11.时与教师沟通交流,听课表交教学办公室存档。
三、为了保证课程教学质量,推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管理系建立骨干教师评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