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6-27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七条规定要求:职业学校在确定新增实习单位前,应当实地考察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实习单位名单须经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按照《规定》要求,现对我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的56家新增校企合作企业进行公示(具体请参阅附件)。
教务处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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