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菏泽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杨忆宣等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系(院) | 退学原因 |
1 | 杨忆宣 | 20241010302 | 经济管理系 |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
2 | 左传旺 | 20241030198 | 信息工程学院 |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
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相关申诉。
公示期为:2025年 12 月 18 日——12 月24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