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职业学院后勤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网络中心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10浏览次数: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院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深化后勤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学校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后勤工作质量和效益,推动后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后勤服务评价系统”在我院企业微信号正式上线了。为了规范后勤服务评价操作,为学生营造良好有序的评价环境,鼓励全院学生参与后勤服务评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二条  专门设立评价管理领导小组(后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后勤服务评价系统的管理机构,执行相关的管理职能。

第三条  领导小组人员将经过讨论产生。

第三章  系统管理

第四条  网络中心指定专门的系统管理员进行日常的系统维护与功能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五条  后勤服务评价系统的功能模块包括:服务评价、评价项目管理、评价设置、评价结果查询、后勤评价抽奖、统计分析等。系统管理员应熟练掌握系统模块的功能应用,并且能根据评价需要进行系统调整。

第六条  系统管理员应按照工作要求,每日从系统中导出学生参与人数、学生评价结果等数据,汇总学生参与、评价情况,形成相关报表。

第七条  系统管理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在日常管理中按时汇报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发现系统问题,并上报解决办法。

第四章  参与管理

第八条  后勤服务评价系统面向全院师生,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与评价。

第九条  进行后勤服务评价,可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加入企业微信。关注企业微信号——菏泽职业学院,点击企业小助手,进行身份验证。已经验证过身份者,直接跳过本步骤。未加入企业微信者,需要等待管理员核实身份。

2、进入后勤评价系统。首次进入后勤评价系统,需要进行账户绑定,用于将个人微信账号与学生信息对接。账户绑定后,点击后勤服务评价系统,即可直接进行评分、评价操作。

3、评价限制。每日(含周六、周日)对食堂评价最高次数为3次,超市评价最高次数为2次,卫生保洁评价最高次数为4次,校园服务商评价最高次数为2次。每天合计评价最高次数为11次。

第十条  学院的餐厅、超市、宿舍、服务商、校园环境等都纳入后勤服务评价系统的评定范围中。

第五章  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一条  后勤管理处指定通讯员,负责接收后勤服务评价系统的评价结果。

第十二条  系统管理员应将评价结果进行后台导出,并对数据分类汇总,分别生成周评价报表、周参与评价人数统计表等,汇总之后的评价数据交给后勤管理处的通讯员。

第十三条  周评价报表内容包括餐厅、超市、宿舍、服务商、校园环境等的评价结果,餐厅各个窗口的评价内容和结果将分表列出,并显示出好评、差评的评价比率。周参与评价人数统计表内容包括各系部学生参与人数及参与情况等。

第六章  抽奖办法

第十四条  网络中心将根据学院领导的安排,协助好各部门实施好后勤服务评价的抽奖办法。

第十五条  每天,评价在6次及以上的学生即可参与电脑随机抽奖。奖励金额次日发放到校园一卡通中。

第十六条  对于前一日的评价情况,每日由后勤服务评价系统管理员进行电脑随机抽奖,两位网络中心人员负责监督。每日的抽奖结果应由相关参与人员签名并存档。抽奖环节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所有抽奖环节都接受学院纪委的全面监督。

第十七条  每日的抽奖结果由网络中心负责公示,公示地点包括每个教学楼规定的公示栏、办公区公示栏、一卡通办公室门前等学院指定的醒目公示区。

第七章  评价考核及奖励办法

第十八条  学院要求全院在校学生都要积极参与后勤服务评价管理,每周参加后勤服务评价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在校学生总人数的50%,每周评价情况由院总值班室进行通报。此外,学院将对各系部学生参与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将此项考核作为学院对各系部综合评价考核的指标。

第十九条  为了鼓励全体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后勤服务评价,学院特设定了不同等次的评价奖励:特等奖5人,每人30元;一等奖20人,每人10元;二等奖30人,每人5元。

第二十条  获奖者可凭校园卡到一卡通中心领取自己的奖励金额,不可重领、多领、代领,每位领取者要在中奖公示名单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关于奖励办法中的具体奖励分级以及奖励金额,后期将依据后勤服务评价系统的参与情况,进行实时、适当的调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学院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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