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职能

组织人事处是负责学院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及教职工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负责党校、党员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党员发展、组织关系接转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干部工作,做好干部竞聘、调整、任免、管理工作,因公、因私出国(境)的办理、管理工作。

四、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做好人才的引进、聘用、调配、培养、考核、使用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人事管理、人事档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师德师风建设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六、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聘用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人力资源保障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的调入、调出、离职、离退休等工作。

八、负责教师队伍培训、进修、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和“第一书记”等工作。

九、完成其他应该承办的工作。

十、完成学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菏泽市长城路菏泽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六楼601、612、616、619室

处    长:张国胜

副 处 长:盛永进、刘锡昌、王子敬

电子邮箱:hzzyxy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