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职业学院教学机构

发布者:信息公开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9-19浏览次数:356

菏泽职业学院教学机构主要职责


 一、旅游管理系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加强本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上级党组织履行好其他职责。

2.负责制定并落实本系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各专业发展规划、计划。

3.负责组织本系部各专业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校内相关培训班、技能鉴定提供师资支持。

4.负责组织制定本系部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配合有关处室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等措施;负责教研室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负责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培养、选拔、聘用、管理和服务。

5.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本系部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落实本系部实践教学任务,负责制定本系部实验实训室建设、设备购置和使用计划。

7.负责本系部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8.制定本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组织业务考核,提出需求建议,制定教师进修培养计划。

9.组织落实本系部教师和其他人员的考核、绩效奖惩及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等工作。

10.负责本系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考核、教育工作。

11.负责本系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本系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12.负责本系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加强公寓管理队伍建设和公寓日常检查。

13.负责本系部学生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4.做好本系部的招生和就业工作。

15.指导本系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

16.负责本系部的校企合作和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对校企合作企业和驻校人员的管理。

17.负责本系部的节能减排,节约用水用电的检查督导工作。

18.负责完成好各职能处室布置的工作任务。

19.完成其他应该承办的工作。

20.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信息工程系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加强本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上级党组织履行好其他职责。

2.负责制定并落实本系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各专业发展规划、计划。

3.负责组织本系部各专业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校内相关培训班、技能鉴定提供师资支持。

4.负责组织制定本系部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配合有关处室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等措施;负责教研室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负责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培养、选拔、聘用、管理和服务。

5.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本系部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落实本系部实践教学任务,负责制定本系部实验实训室建设、设备购置和使用计划。

7.负责本系部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8.制定本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组织业务考核,提出需求建议,制定教师进修培养计划。

9.组织落实本系部教师和其他人员的考核、绩效奖惩及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等工作。

10.负责本系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考核、教育工作。

11.负责本系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本系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12.负责本系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加强公寓管理队伍建设和公寓日常检查。

13.负责本系部学生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4.做好本系部的招生和就业工作。

15.指导本系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

16.负责本系部的校企合作和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对校企合作企业和驻校人员的管理。

17.负责本系部的节能减排,节约用水用电的检查督导工作。

18.负责完成好各职能处室布置的工作任务。

19.完成其他应该承办的工作。

20.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管理系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加强本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上级党组织履行好其他职责。

2.负责制定并落实本系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各专业发展规划、计划。

3.负责组织本系部各专业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校内相关培训班、技能鉴定提供师资支持。

4.负责组织制定本系部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配合有关处室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等措施;负责教研室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负责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培养、选拔、聘用、管理和服务。

5.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本系部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落实本系部实践教学任务,负责制定本系部实验实训室建设、设备购置和使用计划。

7.负责本系部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8.制定本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组织业务考核,提出需求建议,制定教师进修培养计划。

9.组织落实本系部教师和其他人员的考核、绩效奖惩及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等工作。

10.负责本系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考核、教育工作。

11.负责本系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本系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12.负责本系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加强公寓管理队伍建设和公寓日常检查。

13.负责本系部学生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4.做好本系部的招生和就业工作。

15.指导本系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

16.负责本系部的校企合作和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对校企合作企业和驻校人员的管理。

17.负责本系部的节能减排,节约用水用电的检查督导工作。

18.负责完成好各职能处室布置的工作任务。

19.完成其他应该承办的工作。

20.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商贸物流系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加强本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上级党组织履行好其他职责。

2.负责制定并落实本系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各专业发展规划、计划。

3.负责组织本系部各专业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校内相关培训班、技能鉴定提供师资支持。

4.负责组织制定本系部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配合有关处室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等措施;负责教研室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负责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培养、选拔、聘用、管理和服务。

5.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本系部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落实本系部实践教学任务,负责制定本系部实验实训室建设、设备购置和使用计划。

7.负责本系部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8.制定本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组织业务考核,提出需求建议,制定教师进修培养计划。

9.组织落实本系部教师和其他人员的考核、绩效奖惩及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等工作。

10.负责本系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考核、教育工作。

11.负责本系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本系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12.负责本系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加强公寓管理队伍建设和公寓日常检查。

13.负责本系部学生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4.做好本系部的招生和就业工作。

15.指导本系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

16.负责本系部的校企合作和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对校企合作企业和驻校人员的管理。

17.负责本系部的节能减排,节约用水用电的检查督导工作。

18.负责完成好各职能处室布置的工作任务。

19.完成其他应该承办的工作。

20.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蒋震智能制造学院(机电工程系)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加强本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上级党组织履行好其他职责。

2.负责制定并落实本院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各专业发展规划、计划。

3.负责组织本院各专业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校内相关培训班、技能鉴定提供师资支持。

4.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配合有关处室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等措施;负责教研室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负责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培养、选拔、聘用、管理和服务。

5.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落实本院实践教学任务,负责制定本院实验实训室建设、设备购置和使用计划。

7.负责本院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8.制定本院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组织业务考核,提出需求建议,制定教师进修培养计划。

9.组织落实本院教师和其他人员的考核、绩效奖惩及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等工作。

10.负责本院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考核、教育工作。

11.负责本院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本系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12.负责本院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加强公寓管理队伍建设和公寓日常检查。

13.负责本院学生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4.做好本院的招生和就业工作。

15.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

16.负责本院的校企合作和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对校企合作企业和驻校人员的管理。

17.负责本院的节能减排,节约用水用电的检查督导工作。

18.负责完成好各职能处室布置的工作任务。

19.完成其他应该承办的工作。

20.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建筑与化工学院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加强本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上级党组织履行好其他职责。

2.负责制定并落实本院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各专业发展规划、计划。

3.负责组织本院各专业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校内相关培训班、技能鉴定提供师资支持。

4.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配合有关处室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等措施;负责教研室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负责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培养、选拔、聘用、管理和服务。

5.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落实本院实践教学任务,负责制定本院实验实训室建设、设备购置和使用计划。

7.负责本院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8.制定本院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组织业务考核,提出需求建议,制定教师进修培养计划。

9.组织落实本院教师和其他人员的考核、绩效奖惩及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等工作。

10.负责本院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考核、教育工作。

11.负责本院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本系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12.负责本院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加强公寓管理队伍建设和公寓日常检查。

13.负责本院学生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4.做好本院的招生和就业工作。

15.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

16.负责本院的校企合作和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对校企合作企业和驻校人员的管理。

17.负责本院的节能减排,节约用水用电的检查督导工作。

18.负责完成好各职能处室布置的工作任务。

19.完成其他应该承办的工作。

20.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交通工程系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加强本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上级党组织履行好其他职责。

2.负责制定并落实本系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各专业发展规划、计划。

3.负责组织本系部各专业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校内相关培训班、技能鉴定提供师资支持。

4.负责组织制定本系部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配合有关处室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等措施;负责教研室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负责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培养、选拔、聘用、管理和服务。

5.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本系部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落实本系部实践教学任务,负责制定本系部实验实训室建设、设备购置和使用计划。

7.负责本系部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8.制定本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组织业务考核,提出需求建议,制定教师进修培养计划。

9.组织落实本系部教师和其他人员的考核、绩效奖惩及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等工作。

10.负责本系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考核、教育工作。

11.负责本系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本系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12.负责本系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加强公寓管理队伍建设和公寓日常检查。

13.负责本系部学生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4.做好本系部的招生和就业工作。

15.指导本系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

16.负责本系部的校企合作和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对校企合作企业和驻校人员的管理。

17.负责本系部的节能减排,节约用水用电的检查督导工作。

18.负责完成好各职能处室布置的工作任务。

19.完成其他应该承办的工作。

20.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基础教学部

1.负责全院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工作。编制本部门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审定本部门各学科学期授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教师教学实践过程的监管。

2.负责本部门各学科期末考试试卷的装订与存档,各科课程成绩汇总与分析。及时掌握教学情况,调整教学方案,改进教学工作。

3.按照学校要求加强教学检查,了解本部门各教研室工作情况,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4.了解本部门教师工作、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贯彻党中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建设的工作意见;严格执行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新方案,指导、督促和检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学研究活动的计划、安排、检查、落实,组织审定有关讲义、教材的编著工作。

7.组织各教研室积极创建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和优势学科、重点学科,并做好相应评估工作。

8.负责收集分析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本部门各教研室的教学情况和教学动态。研究和反映教学中的问题,并解决问题。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部门人员的使用、调配和培养、考核,作好本部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基础工作。

10.负责基础课教育的教学改革工作。

11.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师资配备计划。

12.负责组织本部门的科研工作。对所承担的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等立项课题及其他科研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检查和评估。

13.负责本部门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建设、提升、完善等工作。

14.积极开展各类文体大赛活动的业务指导工作。

15.负责学校体育场馆日常管理工作。

16.负责教材编写、选用、评价和评估等工作。

17.培养学科、专业带头人的选聘、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

18.完成其他应该承办的工作。

19.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马克思主义教学部

1.负责全校思政课的教学工作。编制本部门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审定本部门各学科学期授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教师教学实践过程的监管。

2.负责本部门各学科期末考试试卷的装订与存档,各科课程成绩汇总与分析。及时掌握教学情况,调整教学方案,改进教学工作。

3.按照学校要求加强教学检查,了解本部门各教研室工作情况,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4.了解本部门教师工作、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贯彻党中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建设的工作意见;严格执行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新方案,指导、督促和检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学研究活动的计划、安排、检查、落实,组织审定有关讲义、教材的编著工作。

7.组织各教研室积极创建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和优势学科、重点学科,并做好相应评估工作。

8.负责收集分析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本部门各教研室的教学情况和教学动态。研究和反映教学中的问题,并解决问题。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部门人员的使用、调配和培养、考核,作好本部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基础工作。

10.负责思政课教育的教学改革工作。

11.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师资配备计划。

12.负责组织本部门的科研工作。对所承担的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等立项课题及其他科研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检查和评估。

13.负责教材编写、选用、评价和评估等工作。

14.培养学科、专业带头人的选聘、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

15.完成其他应该承办的工作。

16.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学前教育系(育中教育学院)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加强本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上级党组织履行好其他职责。

2.负责制定并落实本系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各专业发展规划、计划。

3.负责组织本系部各专业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校内相关培训班、技能鉴定提供师资支持。

4.负责组织制定本系部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配合有关处室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等措施;负责教研室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负责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培养、选拔、聘用、管理和服务。

5.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本系部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落实本系部实践教学任务,负责制定本系部实验实训室建设、设备购置和使用计划。

7.负责本系部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8.制定本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组织业务考核,提出需求建议,制定教师进修培养计划。

9.组织落实本系部教师和其他人员的考核、绩效奖惩及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等工作。

10.负责本系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考核、教育工作。

11.负责本系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本系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12.负责本系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加强公寓管理队伍建设和公寓日常检查。

13.负责本系部学生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4.做好本系部的招生和就业工作。

15.指导本系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

16.负责本系部的校企合作和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对校企合作企业和驻校人员的管理。

17.负责本系部的节能减排,节约用水用电的检查督导工作。

18.负责完成好各职能处室布置的工作任务。

19.完成其他应该承办的工作。

20.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创新创业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是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的非建制学院,具体职责范围包括:

1.负责创新创业教育政策的宣传与落实、校内资源统筹、平台拓展和部门协调推进。

2.负责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与评估工作的协调联络。

3.负责创新创业教学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制定、教学计划、学分管理、标准制定和案例建设,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等。

4.负责创新创业相关研究课题的组织和管理。

5.负责创新创业导师的选聘与培训、创新创业实验试点班学生的选拔与管理。

6.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创业项目孵化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7.负责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组织、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负责挖掘、培养学校网红直播团队及直播团队的管理运营。

8.负责创新创业外部资源(企业、政府等)的对接与联络,推动国际合作。 

9.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创新创业学院管理水平。

10.完成其他应该承办的工作。

11.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国际交流学院(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教育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涉外文件法规规定;协调、管理学校各项对外交流活动。

2.负责拟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国际合作项目的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与国外大学、企业等单位的联络工作。

4.负责办理教职工因公出国访问、进修、游学及交换生、留学生出国手续。

5.负责拟定学校年度涉外工作预算,并组织实施。

6.负责国外专家及来宾的聘请和接待工作;负责管理与服务外籍教师在校的教学、生活。

7.负责国际交流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组织教学研究活动,制定学期授课计划,并进行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估。

8.负责国际交流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维护教学秩序,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技能大赛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9.完成其他该承办的工作。

10.完成学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1.组织管理各类成人学历教育(脱产、函授、远程、自考、业余)和在职研究生教育。

2.组织管理在校学生自考助学及考前培训。

3.组织开展各类社会职业技能培训。

4.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培训。

5.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专项技能培训。

6.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7.承接各类社会考试。

8.承接春季高考技能考试和考前培训。

9.组织开展菏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

10.管理“菏泽市化工园区公共实训基地”及化工从业人员培训的组织实施。

11.完成其他应该承办的工作。

12.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